“执破融合” 实现“1+1>2”
2024-11-08 11:09:48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伏志勇 | 作者: | 点击量:22048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:吴蓉)“五年了,真没想到破产会议当天收到了钱。非常感谢各位法官的付出。”建材老板们满脸微笑地不停地述说着,“以为公司破产了,我们的材料款完全没指望了。虽然没全面到位,但我们已经很满足了。”
某装饰公司因经营不善,于2019年被多名材料商起诉支付材料款,后所有案件均进入强制执行程序。经多次执行后,执行法官发现某装饰公司早已停止经营活动,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,今年法院调整工作思路,经执破融合团队共同审查后,引导债权人申请“执转破”。法院受理该破产案件后指导管理人全面依法履职,经查,该装饰公司无可分配的财产,但发现2名股东仍存在部分出资未到位情形。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公司股东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,经过耐心释法说理,2名股东为避免追缴股东出资诉讼,主动将未缴足部分资金拿出来,按各债权人债权比例进行了分配,于是出现了前面的一幕。依据管理人申请,某装饰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。
今年下半年以来,安化法院实现“执破衔接”向“执破融合”升级,成立执破融合团队,为执转破产案件提供“1+1>2”的强大支持,已快速审结8起企业破产清算案,不仅助推执行积案有序清理,还实现了破产企业有序出清的良性循环。今后,安化法院将持续推进执破融合工作,不断拓展“执破融合”新举措,稳步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,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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